日本專利局發(fā)布日本外觀設計申請海外指南
發(fā)布時間:2024-11-29 15:28:56 來源: 知墨墨
2024年11月,日本專利局(JPO)發(fā)布日本外觀設計申請海外指南,主要介紹了日本外觀設計制度的特點、最新修訂的法律法規(guī)及常見問題等,旨在為考慮在日本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申請人提供幫助。該指南發(fā)布了英文版、日文版和中文版,可下載獲取。
(1)日本外觀設計專利制度特點:
①JPO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開展實質性審查(新穎性和創(chuàng)作非顯而易見性等);
②JPO通過調查全球公開資料(如官方報告、網絡信息等),以判斷申請是否符合注冊條件。其高質量的審查結果在其他國家,尤其是不進行實質審查的國家,均可印證權利的有效性;
③審查快速高效:從向JPO申請到第一次審查通知的平均時間約為6個月。
(2)在日本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流程:分別為直接向JPO提出申請和通過海牙系統(tǒng)申請。指南詳細介紹了這兩種方式在翻譯費用、代理人費用、手續(xù)簡便性等方面的利弊。
(3)日本外觀設計專利法的保護對象:長期以來只將“物品”的設計作為保護對象,但在2020年4月新修訂的規(guī)定中,“圖片”、“建筑”、“裝修”的設計也可以注冊為外觀設計專利。
(4)多個或類似外觀設計的處理:日本允許將與申請人已注冊或已申請的外觀設計類似的外觀設計,定義為“相關外觀設計專利”。2020年4月新修訂規(guī)定,相關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期限從“到主要外觀設計專利的官方公告發(fā)行日(約8個月)”延長到“從基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起10年”。
(5)巴黎條約的優(yōu)先權規(guī)定:
①直接申請:必須在首次申請之日起的6個月內,向日本申請注冊外觀設計專利,并同時申請優(yōu)先權(優(yōu)先權文件必須在向日本提交申請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)。
②海牙系統(tǒng):必須在首次申請之日起的6個月內,提交以日本為指定國家的國際申請,并同時申請優(yōu)先權。
(6)補救措施:對于錯過優(yōu)先權文件提交或拒絕理由答復期限的情況,可通過補充文件、延長響應期限等手段進行超期補救;2023年4月新修訂規(guī)定,補救措施規(guī)定的恢復條件從“有正當理由”放寬為“非故意行為”。
來源:中國科學院知識產權信息